一、項目名稱:巢湖流域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實物指標調查
二、項目概況
2021年8月,我公司承擔巢湖流域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項目,該項目合同約定我公司承擔相關專題(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預審與規(guī)劃選址、勘測定界、移民規(guī)劃社會穩(wěn)定分析、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等各階段設計文件報批所有必要專題)沒有單獨批復列項的費用包含在上述報價中,不另行支付。依據(jù)合同及項目推進需要,需開展巢湖流域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實物指標調查工作。
三、詢價內容及要求
(一)詢價內容
(1)調查范圍:對工程建設用地及影響范圍內(含集中安置點)的實物指標進行全面調查,具體涉及合肥市(巢湖市),馬鞍山市(含山縣、和縣),蕪湖市(無為市、鳩江區(qū))五縣區(qū),不含裕溪河泵站工程。
(2)調查內容:包括居民人口、房屋、裝飾裝修、附屬設施、墳墓及零星果(樹)木,個體工商(農(nóng)副業(yè))設施,公益性公共設施,企(事)業(yè)單位,小型水利水電設施,除輸變電、通信、供排水、輸氣、輸油以外所有的專業(yè)項目設施等,不含土地調查。
(二)進度要求
2024年12月底完成,且滿足巢湖流域防洪綜合治理工程項目推進需要。
(三)成果要求
根據(jù)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實物調查規(guī)范》的深度要求,開展本項目的實物調查工作,產(chǎn)品滿足以下要求(包括但不限于):(1)根據(jù)項目進度要求,停建令下達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;停建令下達后進行全面調查復核,配合完成實物調查公示和確認工作;(2)完成調查范圍內的航拍正射影像、視頻拍攝和照片資料;(3)所有實物調查成果,實現(xiàn)位置標注和矢量化(cad或shp格式);(4)工程建設用地范圍發(fā)生調整時,完成增加部分的實物調查工作;(5)提供所有調查成果的紙質底表原件和電子掃描件;(6)滿足抽樣調查的樣本數(shù)取調查數(shù)的20%,調查精度在±3%以內的要求,抽樣調查由我公司負責;(7)調查深度、精度和進度,需要滿足項目審查審批的要求。
四、供應商資格要求
1、供應商必須是總院公司勘測設計類合格供方庫內的單位,要求入庫類型為:勞務合作;
2、需具備/資質;
五、評標辦法
合理最低價中標
六、報價文件要求
(一)最高限價及報價方式
本次報價采用固定總價方式,報價最高上限為78萬元。
報價文件有效期:90天。
(二)報價文件截止時間及投遞方式
報價文件一式二份,加蓋單位公章,格式執(zhí)行附件《報價文件格式》。
報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24年12月17日17時00分
報價文件遞交方式:密封投遞。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(qū)海棠路185號安徽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陽工,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573850